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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坚持“四有”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工作

  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科学分析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的重要举措。广东监管局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四有”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做到“肩上有责”。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工作对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促进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监管局充分认识到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工作的重要性,全体审核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强统一领导,克服年末疫情期间各项困难,加班加点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把握审核重点要点,做到“执行有规”。为准确把握审核范围和尺度,审核人员系统学习了财社〔2021〕24号等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控局出台的各项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经费保障政策,掌握中央财政对医保基金的补助办法及分担机制、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范围、审核要求等。在本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中,广东监管局进一步明确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报送接种人次数、疫苗及接种费用总额、财政补助金额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核查结算系统数据规则,全面梳理疫苗接种数据,做到“心中有数”。目前广东省疫苗接种数据均实行电子化处理:各基层接种单位通过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实时上传。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再对各基层接种单位录入上传的数据进行审核校验再复核。不同于以往核查具体数据的工作方式,此次广东监管局重点对系统设定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数据审核规则逐条进行了核查,全面梳理了广东省疫苗接种审核数据,确保系统校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校验通过数据不重复、不违规。 

  四是多种审核方式相结合,提高重点审核质效,做到“行动有章”。一方面,广东监管局加强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系、座谈等方式,了解相关申报数据的统计口径、统计方式等。另一方面,为全面了解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流程,审核人员现场核验了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实时接种数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台校验数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最终审核数据,消除审核疑点。同时案头审核了广州市、汕头市、湛江市、惠州市、阳江市、韶关市、江门市、汕尾市、潮州市、中山市部分县区上报数据,提高审核数据覆盖面,确保审核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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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