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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三五”以来,广东财政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广东监管局充分发挥驻地监管优势,实地走访水污染治理任务较重地区,对财政支持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治理工作成效。2020年,广东省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政策、整合资源、集中财力,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治理措施,助力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71个国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I~III类)为87.3%,阶段性全部消除9个劣V类断面,总体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国家考核目标(优良率84.5%、劣Ⅴ类比例0%),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统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污染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资金管理机制。2018—2020年,广东省省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722亿元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实施“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安排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329.28亿元,重点保障国省考断面达标攻坚、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的水环境整治项目。同时,建立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分档支持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90%以上的资金向粤东西北倾斜,充分体现省级财政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支持。二是统筹整合资金渠道,集中发力整治重点项目。广东省明确提出“保好水、治差水”,全力支持包括练江、东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水源地保护、重污染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项目。以汕头市练江污染整治为例,截至2020年底,练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累计已到位各类资金(含财政资金、融资、社会捐赠等)332.55亿元。

  二、加强沟通协作,逐步建立共治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一是积极推进省际间协调合作,建立上下游联防共治机制。广东省自2016年以来,先后与广西、福建、江西签署水环境补偿协议,建立起粤桂九洲江流域、粤闽汀江—韩江流域、粤赣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水环境补偿机制。广东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按照每条江1亿元的额度与上游省区开展联防共治,着力加强与上游省区的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上下游联防联动、共治共享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强化省内各地区联防联控,逐步形成水质保护联动协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在重点流域进行试点的方式,加快推进联防联控政策落地实施。研究出台《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以东江流域为试点,探索建立“受益者补偿,保护者受益”的生态补偿方案,构建起经济补偿和行政管控相结合的全流域长效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出台专项法规强化约束,逐步确立上下游地区的生态补偿关系。全面施行《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和标准体系,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推动上游保护地区和下游受益地区间建立生态补偿关系;明确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和共有河段的水质达标责任,通过加强地市间沟通协作,确保跨界断面水质达标。

  三、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一是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营体系。2018—2020年,广东省投入约85亿元用于支持练江流域整治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通过PPP模式吸纳各方社会资本56亿元,有力地强化了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切实推动了项目建设运营和服务市场化。截至2021年5月底,广东省PPP项目库的生态环保类PPP项目共316个,总投资额1761亿元,其中272个项目已签约落地并进入执行阶段,总投资1475亿元。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截污控源、改善水质的能力支撑。以汕头市为例,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PPP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的技术和资源优势推动项目建设,引入广东科营织染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负责环保设施、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运营。截至目前,园区已完成污水处理厂首期和二期建设,提升日均污水处理能力约5.5万吨;同时,园区循环经济设计理念已吸引进驻125家企业。该项目不仅有效遏制了纺织印染企业对练江流域的污染排放,还为纺织印染行业注入了产业升级的新动力,为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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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