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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利红: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财政监管事业发展

  ——学习刘昆部长在广东监管局调研座谈会上讲话的心得

  5月24日,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到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开展调研,观看财政监管系统演示,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局工作汇报,对财政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为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见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属地财政经济运行监测、推进财政监管职能转型、促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指明了工作方向。广东监管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学习讨论刘昆部长讲话,参会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部署全局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刘昆部长讲话,结合本职岗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讲话要求的具体措施;制定贯彻落实工作任务清单,扎扎实实做好财政监管部门该做的事,真正把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学习中,干部职工普遍认为,2019年4月财政部召开全国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标志着监管局正式成立;此次刘昆部长来广东监管局调研,适逢监管局更名设立2周年,正当其时。经过2年时间的探索和努力,在中央编办33号文确定的7项主要职责、财政部43号文细化的25项具体职能的框架下,全国各地监管局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广东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监管局工作会议部署,扎根驻地,服务大局,主动履职,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财政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走在全国前列、实现新的辉煌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刘昆部长在我局的讲话,给全局干部职工以莫大的鼓舞和激励,我们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刻认识刘部长到监管局调研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部长讲话对财政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继续发扬广东“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定不移地按照讲话指明的工作方向奋勇前进,努力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财政监管事业发展。

  一、在政治站位上要有新提升,坚持以做好财政监管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更名设立以来,广东监管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充分发挥好“第一方阵”作用,主动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着力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见效,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刘昆部长的讲话,对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监管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自觉从政治上谋划推动本职工作,切实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

  一要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并做好财政监管工作。做好财政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讲政治,要深刻认识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一切工作都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要对“国之大者”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习近平总书记做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做到的事情,就是“国之大者”。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善于算政治账、长远账,从政治的角度去思考、判断、把握财政监管工作,自觉将财政监管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切实做到观大势、谋大局、抓大事。

  二要自觉担当好财政监管部门的使命与责任。我们要时刻努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学细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拓展理论的高度、广度和深度,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文件规定;要敢于担当、主动谋划、善于作为,聚焦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

  三要用系统思维谋划好财政监管事业建设发展。财政部门在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监管局必须要有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发挥作用的宏观视角。要明辨财政工作的历史方位,自觉把财政监管事业放在一个长远的时间段中去把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等方面探索发挥财政监管部门作用,抓好财政直达资金机制落实,抓实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在职能履行上要有新进展,加速推进财政监管工作全面嵌入财政主体业务

  两年来,广东监管局牢记刘昆部长在更名设立大会上提出的“厘清职责边界、不断健全监管履职体制机制”的要求,在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上深入探索,初步实现了“四同”:与省级财政部门实现“同题共答”,共同服务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全方位无缝对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与全省各地市各部门实现“同事共报”,主动做好事前交流沟通,同步向广东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取得地方的理解支持;与审计、税务、人行、银保监、证监、注协、评协等监管部门实现“同力共发”,多角度、全方位强化财政监管领域和视角;与驻地中央预算单位、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实现“同频共振”,对财税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共同关注,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共赢。在2020年完成的124项业务工作中,我局自主开展的工作已占很大比重,既高质量完成了部内统一工作部署,又做好了自选动作。当然,这些探索仅仅只是起步,与全面落实中央编办“三定”规定相比,与财政部党组和刘昆部长的要求相比,我们的转型之路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需要坚决落实的事项。

  一要落实好监管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为抓好监管局建设发展,财政部党组建立了统筹协调指导监管局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指导更好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的意见》,从更高层次加大了财政部机关对监管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我们要按照相关要求,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主动接受财政部有关司局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严格规范接受委托事项,自主谋划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推动财政监管工作加快向“法定固有、自主运行”模式转变。

  二要发挥好综合考核的统筹指挥作用。2020年,财政部党组研究出台《监管局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次对监管局工作进行综合性考核、整体性评价。考核把党建、业务、人事、信息工作、服务代表委员、内控工作等整合起来,避免分头考核,更好地发挥激励约束和“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我们要按照综合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制度办法,把部署的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到实处,充分发挥内生力量,坚定不移地推进监管局职能转型。

  三要展现出勇于探索实践的广东特色。财政部党组和有关司局在充分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履行监管局职能转型需要,凝聚集体智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机制、制度、办法,为监管局工作指明了方向、锚定了框架。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试验区,广东监管局做好落实反馈,责无旁贷。接下来,我们要勇于转变观念、自我革命、自我革新,认真执行落实好这些制度办法,积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主动向财政部党组和相关司局反馈实践成果,力争形成一些可供全国借鉴的经验做法,为监管局职能转型提供参考。

  三、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标杆,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密切关注属地财政经济运行风险

  广东经济总量连续32年保持全国第一,地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可以说是全国的风向标。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形势,以及承担全国近90%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的沉重压力,广东作为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决不允许在重点领域出现重大风险,也不能放任隐性的潜在风险逐步积累。更名设立以来,广东监管局坚持运用自主研发的预算监管系统,按月分析地方财政收支数据,监控地方收入质量,实现县区“三保”情况动态监控和预算编制全面审核监督;逐笔核清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进整改,做到随化随核、即化即核、合格销号。接下来,我们要继续巩固良好的工作态势,强化属地财政经济运行情况跟踪研判,做实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一要密切关注地方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要充分发挥监管局贴近地方、熟悉情况的优势,从助力广东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出发,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直达资金等对广东经济影响因素,加强动态分析预判,及时分析报送经济运行情况。要对广东省各地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细致准确分析地方财政收支数据中反映的情况,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疑点或异常,主动向相关县区了解原因、预判风险、确定性质。要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反映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为财政部党组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完善应对措施提供参考。

  二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既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采取统筹预算资金偿还、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偿还等措施化解隐性债务,也要保持高压的监管态势,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底线。要督促全省各地按照“一债一策”的原则,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要认真落实“先核后报”工作机制,确保化债数据真实准确。要督促地方用好债券资金,优先支持成熟度高、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做好基层“三保”风险防范工作。“三保”问题不仅是财政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督促全省各级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要注重加强日常执行情况监测,结合直达资金监控,动态掌握基层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地方财政部门反馈,确保兜牢“三保”底线不出风险。

  四、在监管机制上要有新突破,不断夯实财政监管工作基础,充实技术支撑手段

  更名设立以来,为了更好地满足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职能转型需要,广东监管局致力完善制度建设,严抓内控执行,探研信息化监管手段,两年来先后出台各项规章制度15个,修订内控二级操作规程9类19个,新增内控二级操作规程6个,开展内控执行情况集中监督检查2次,自主建设预算监管系统二期(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县级“三保”监测、地方债务监督)、三期(中央收入监控、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内控管理),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按照财政部党组和刘昆部长要求,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为提升财政监管工作基础和技术支撑提供实践参考。

  一要以法治化思维完善财政监管制度。要结合财政监管工作需要和属地实际情况,针对财政监管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加强调研论证,制定、修改、完善财政监管规章制度和内控措施,按制度监管,依法治办事。要主动向上反映日常监管中遇到的法规性、政策性、制度性问题,对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文件规定及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推动财政监管工作法治化。

  二要以信息化为手段提升履职能力。要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整体框架下,研究探索驻粤中央预算单位预算全流程闭环监管、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和预算执行、地方财政运行监控、“三保”监控、地方债务监督、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监管手段。要注重标准化数据库的整合和建立,努力实现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对接,推动财政监管工作全流程嵌入一体化系统,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三要以内控化意识抓实内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内控委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强化财政内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要坚持按照部内统一标准,与财政部机关内控工作同步推进、纳入管理、接受考核。要坚持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内控委—内控办—内控检查组—处室内控员”的内控执行监督体系作用,继续抓好内控制度执行落实和督导检查。要针对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剖析、确定性质,把整改落实责任明确到处室、到岗位、到个人。

  五、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成效,致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更名设立以来,财政部党组高度关注监管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投入了大量心力,推动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在财政部党组的关心和领导下,广东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两年来大力净化政治生态、优化队伍结构,干部从超编9%调整为空编15%,平均年龄从46岁多下降到不足44岁,干部的归属感、使命感、责任感明显增强,干事创业信心和工作热情明显提升,单位建设发展良好态势初步展现。在良好的态势和环境下,我们一定要抓好自身建设,不辜负财政部党组和刘昆部长的期望和信任。

  一要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财政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执行落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始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

  二要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落实好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财政部党组加强指导的双重管理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凝心聚力推动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要强化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力维护班子团结,树立班子威信。要继续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有序开展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切实用好各类型各年龄段干部。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学习研讨,提高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讲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戒贪止欲、克己奉公。要持续巩固扩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践成果,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督促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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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