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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与广东证监局开展证券业务会计监管协作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适应新形势下财会监督工作新定位,强化行政监管协作,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治理作用,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两局)立足自身职责,着力优化机制、创新监管方法,近期共同签署了《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执业质量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就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执业质量会计监管进一步强化固化协作。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国家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会监督,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积极作用。广东全省共有会计师事务所1008家,列全国第一,注册会计师10962人,列全国第二,2020年度业务收入106亿元,承接和开展329家主板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看门人”。

  按照《会计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要求,两局均在各自职责及授权范围内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执业质量的行政监管。本次签署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执业质量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双方主要在基层党组织联学共建、信息共享、沟通协商、联合调研四个方面八项具体内容开展务实协作,形成协作工作机制,发挥部门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发挥协作优势提升监管成效,共同推进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执业质量会计监管提质增效、服务广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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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