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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三个方向”抓好内控工作

  广东监管局根据财政部党组有关指示要求,结合监管局职能转型需要,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细化内控操作规程,抓严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控问题整改,推动内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抓好制度建设,结合监管局更名设立和职能转型,全力做好财政监管业务工作的内控操作规程修订。2019年5月监管局更名设立之后,广东监管局就依据新“三定”方案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工作职能细化规定职责》等文件规定,对本局的内控制度作相应修订。2020年2月,启动内控操作规程修订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前后历时4个月,历经4轮反复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全新的《广东监管局内控操作规程》,对原有的9类业务19个二级操作规程全部重新修订,并根据监管局职能新增了6个二级操作规程,对风险点、防控措施等表述得更为透彻,与各处室岗位职责紧密衔接,大大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内控意识,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抓好执行落实,用好问责“利器”,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执行到位、不留死角。把党建、业务、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与内控工作有机结合,将内控工作贯穿进所有的业务事项和业务流程中。坚持在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用好“问责”手段,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建立起“内控委—内控办—监督检查组—具体处室”的内控执行和监督检查体系,在每月召开的办公例会上,各处室都必须汇报本处室上月内控工作开展情况。依据《广东监管局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办法》,每年末从各处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内控检查小组,开展局内工作的内控监督检查。通过处室自查、检查组核查、内控办审核、内控委认定等程序,发现并认定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内控制度执行问题,有效降低风险事件发生概率。2018年—2020年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年下降。针对日常监督和年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内控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将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剖析、确定性质,明确责任到处室、到岗位、到个人,确保内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得到真正整改落实。各处室对整改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由内控办负责对整改进度进行督办,逐一销项,确保问题得到真正整改落实。

  三、抓好方法创新意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内控工作效率。近年来,广东监管局的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已经建成的财政预算监管系统一期、二期项目,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地方财政运行状况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等工作上,收到了良好效果。2020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内控工作效率,把内控管理模块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监管系统建设中。目前,内控管理中的人员管理、资产管理事项已经开始建设系统模型,计划年底上线使用,力争逐步为内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督办等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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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8日